訂房須知
KNO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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▪ 匯款銀行:郵局
▪ 銀行代號:700
▪ 戶名:鄭蔡美華
▪ 帳號:0071673-0115367
▪ 預約訂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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▪入住時間:下午14:00後
▪退房時間:中午11:00前
▪提前抵達或退房後,民宿有行李寄放服務。(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僅提供寄放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)
▪平價日定義、匯款資訊及住房注意事項皆在訂房須知,下訂前請先看過訂房須知並能遵守後在下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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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下訂前請務必確認完全同意下列條款,若入住時旅客違反下列規定,我們有權利拒絕旅客入住。
2.入宿時間為下午14:00,退房時間為中午11:00。
3.住房旅客提前抵達或退房後,民宿有行李寄放服務(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僅供寄放不負任何保管與賠償責任。)
4.平假日期定義:‧假日:一般國定假日及週六、暑假期間、春節期間與本島王船祭期間‧平日:星期日~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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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星光海岸民宿採電話預約住房,務必來電確認日期、房型與空房否。
2.電話預約完成,請於三日內完成訂金匯款。
3.預付訂金為總費用的30%。
4.匯款後請來電通知我們才算完成訂房程式序。
5.若您未在期限內完成訂金匯款,本民宿將不另行通知,自動取消訂房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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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若遇颱風船班停駛或天災人禍不可抗拒的因素,可退還退還回全部訂金。
2.無法如期住宿者,退款金額規定如下:
▪於入宿前十四日告知,可退訂金或擇日在來。
▪於入宿前七~十三日告知,可退訂金70%。可退訂金或擇日在來。
▪若於入宿前四~六日內,可退訂金50%。
▪若在入宿前一~三日內,可退訂金30%。
▪若在入宿當日取消住房,恕不退費、也不可改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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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請勿將寵物帶進客房內,以避免影響其它房客的住宿品質及安寧,感謝各位貴賓的配合。
2.住宿期間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。
3.客房全面禁止吸煙,請尊重下位房客的權益,勿在房內吸煙(請至戶外)。
4.凡超過退房時間,每小時需加收400元,超過六小時算過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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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潮間帶導覽需視當日天氣潮汐狀況而定,並自備防滑拖鞋。
2.夜遊導覽請自備手電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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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晚餐您可選擇購買BBQ或是合菜,BBQ有250/人及300/人;合菜為300/人。
2.浮潛300/人。
3.海底玻璃船230/人。